首頁
1
最新消息
2
港口訊息
3
越南進出口產證新規範4
航冠國際聯運有限公司 403 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17樓之2
據悉西非多個碼頭就出現了嚴重擁堵、作業效率低等問題。 如在尼日利亞APMT碼頭、APMT碼頭、P&C碼頭、西非洛美港等地有貨物運輸的外貿、貨代人,務必要注意你的貨物情況,是否有出現港口擁堵情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西非尼日利亞APMT碼頭,因交通擁堵、堆場爆滿、作業效率低、新冠病毒封城和雨季等影響,因近期多數船舶改掛TICT/PCHS碼頭,近期平均等泊時間會縮短到4週左右。西非尼日利亞TICT碼頭,3/4泊位已經恢復生產,但受前期積壓船舶和暴亂暴亂宵禁停工影響,平均等泊時間增加至3-4週左右。 西非尼日利亞P&C碼頭,10/20開始的暴亂宵禁停工和近期TICT/APAPA進口箱改卸影響,平均等泊時間增加至7-10天。  西非洛美港,擁堵情況有所緩解,平均等泊時間約3-5天。 西非科圖努港,受疫情影響,作業效率降低,以及近期船舶密集抵港,平均等泊時間3-5天左右。 西非特馬港,沒有窗口船舶平均等泊時間2天以上。 西非黑角,等泊7-10天。 西非盧安達,等泊6-8天。出自**海運訂艙網** http://www.rhema.url.tw/hot_373070.html 『注意』西非這些港​​口異常擁堵!貨物到港面臨超過30天的延誤!出貨請注意 2022-04-11 2023-04-11
航冠國際聯運有限公司 403 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17樓之2 http://www.rhema.url.tw/hot_373070.html
航冠國際聯運有限公司 403 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17樓之2 http://www.rhema.url.tw/hot_373070.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2-04-11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www.rhema.url.tw/hot_373070.html
(台中)航冠國際聯運有限公司 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17樓之2 TEL:886-4-2262-3555 FAX:886-4-2262-3111---(台北)航亞國際聯運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93巷44號1樓 TEL:886-2-7715-3577 FAX:886-2-7715-2956---(深圳)航加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萬科红立方大厦1棟辦公樓1706 TEL:86-755-25865505 FAX:86-755-25900845---(上海)航加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環湖西二路588號710室 TEL:86-21-68072852

2019/10/04

新南向業者注意!越南財政部發布進出口貨物產地確認規定,並新增有關拒絕接收原產地證明書情況,新規將自本(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新規指出,若在辦理進口手續時已持有貨物原產地證明書,但辦理海關申報人不提供原產地證明書號碼、簽發日期,或在辦理進口手續時尚未持有原產地證明書,而申報人在進口報關單上亦未依據公告之規定申請延緩繳交,海關可依規定拒絕原產地證明書。若申報人申請延緩繳交原產地證明書,但於過期後才補申報及繳交,海關可依法拒絕原產地證明書。

有關原產地證明書上稅則號列(HSCode)與進口報關單上之稅則號列不同,且在原產地證明文件上之貨物描述與進口報關單上描述、實際貨物不同,但海關有根據確認貨物屬進口報單上所申報之稅則號列,補充之進口報單符合產地標準時,可接受貨物產地認證文件;若稅則號列不同,且原產地證明文件上貨物描述與進口報單描述、實際貨物不同,海關有根據確認進口貨物非為產地證明書上之貨物時,則海關應拒絕貨物產地證書上之貨物,並依規定通知至海關電子資料處理系統上。

若原產地證明書上之稅則號列與進口報單上之稅則號列不同,惟原產地證明書上及進口報單上、實際進口之貨物描述相符時,如海關單位無根據可確認進口報單上所載稅則號列之貨物符合所規定之產地標準之一,海關將依規定進行確認手續。

此次新增確認CPTPP協定產地標準之輔導方面,對CPTPP協定框架之確認進出口貨物產地,以適用特別優惠稅率;申報、繳交、確認及拒絕進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文件以執行CPTPP協定;繳交貨物原產地證明文件之時間點以適用特別優惠稅率;對貨物原產地證明文件之最低要求。

若CPTPP一個成員國通知僅採用權責機關或出口商、生產廠商自行簽發之原產地證明書,收到通知訊息一個工作天內,海關總局將通知各省市海關分局有關上述採用之原產地證明形式、出口成員國貨物原產地證書簽發之權責機關清單、獲批准之出口商、生產廠商清單及其他資訊。

若由非成員國簽發之商業發票,海關接收貨物原產地證明文件以適用特別優惠稅率。屆時貨物原產地證明書須與上述之商業發票分開發行。若貨物運輸經過一個或多個非成員國之領土,海關申報人依公告繳交證明文件。

公告明確規定,海關拒絕貨物原產地證明文件的情況:確定進口貨物不符合依法適用優惠關稅之規定;進行產地確認時未有足夠資訊以確認貨物之產地;自海關總局提出檢查確認產地之要求日起超過一八○天,而出口廠商或生產廠商或簽發原產地證明書之權責機關未書面回應是否同意接受檢查之要求。

提出拒絕進口原產地證明的決定前,海關總局向提供確認資訊之進、出口商或生產廠商或簽發貨物原產地證明書之權責機關通知依規定之確認結果。出口商或生產廠商或出口國之權責機關在海關總局通知之最晚九十天內,提供、補充貨物產地相關資訊。若拒絕適用特別優惠稅率,海關應以書面通知進口商拒絕理由。

轉自<台灣新生報>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